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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视域下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研究

更新时间:2015-07-16

【摘要】有效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公民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之必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路径选择是:重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处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重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法律机制;构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引导推广机制、全面培育规划机制以及有效监督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创新思维是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系统研究:调动社区精英监督社区社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以及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创新理解社区社会组织“非营利”性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的融合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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